深圳市湘粤债务咨询有限公司  136 9199 0066

全 国  收 债    北京 上海 广州 武汉 南京 杭州 苏州 重庆 海口 昆明 长沙 济南 合肥 福州 厦门
不成功 不收费  深圳 东莞 佛山 珠海 中山 江门 惠州 清远 河源 汕头 揭阳 云浮 韶关 湛江 茂名 

联 系 方 式

深圳湘粤债务咨询
联系人:王 总
电话:13691990066 
微信:13691990066 
网址:www.szfcgs.com
地址:深圳市宝安南路振业大厦
地铁:1号线大剧院站 D出口
100m
法 律 咨 询
  • 作者: 深圳清债公司
  • 来源: 深圳清债公司
  • 日期: 2016-08-13
  • 浏览次数: 3632

     深圳市职业讨债公司回答您    高利是指多少为准?
作者王   强

    高利其实就是我们深圳追债公司常说的“利滚利”,也就是到了一定期限后,将利息计算入本金,下一个阶段再计算利息的一种方法,高利需逐期滚算直至还清欠款后才结束的一种方法。

对于高利来说,无疑是保护债权人的一种方法,能够减少债务人因推迟偿还债务而产生的风险,将这风险计算成利息来进行收益,但无疑加重了债务人的还款负担,需要更多的金钱来偿还高利息。

高利是合法还是违法?

其实,高利是否合法需要来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说。目前许多银行往往采取高利计算的方法,采用利滚利来赚取更多的利息。但是,对于民间借贷来说,这种高利是否合法呢?
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《关于贯彻执行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>若干问题的意见(试行)》的文件规定,其中指出“公民之间的借贷,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高利的,不予保护;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,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。”从这个规定来看,国家法律是明确禁止重复计算利息的,也就是明确禁止高利的。从这个角度来看,民间借贷中高利是属于违法行为的。

民间借贷高利合法性法律规定的改变

而随着经济的发展,高利计算合法还是违法的争论一直不停,而到了1991年后,国家法律对民间借贷的高利规定又发生了一定的改变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8月13日公布的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中指出,在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高利的,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四倍利率规定,其将不受到法律保护。深圳要债公司从这个意思来看,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民间借贷计算高利,只是规定了高利的利率不能超过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限制。

因此,国家对民间借贷高利的规定可以说是经历了一个改变的过程,目前虽然并未明确允许,但也并未严格禁止。更多的需要双方的约定,如果双方有约定则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。